油画系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2-10-12 点击数:

 

湖北美术学院油画系

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

为提高教学质量,规范教学管理,特制订如下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:

一、教画室硬件建设是保证正常教学的必备条件,教画室基本配置与条件如下:

①光源充足,有足够的空间。

②屏风、静物台、模特台设备齐全。

③保暖设备能保证冬天模特儿上课的所需。

④课程所需的静物、衬布、石膏等教具充实。

二、专业培养方案定位准确,课程结构合理,课程设置清晰明细,逻辑性强,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方向课、实践性课程、选修课课时分配合理。

三、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要求,认真拟写教学计划,填写教学进度表,根据课程内容,拟写课程教案与讲义。教案要求教学目的明确,重点突出。单元计划详尽周全,教案内容充实,知识结构合理,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。课堂作业安排合理,并且严格执行学院教学评分程序与方法进行评分,及时将学生作业拍照存档,课程教案中需列举参考教材书目。

四、老师在教学中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,为人师表,注重教与学的环节,能因材施教,合理地组织教学。教学中拓展知识面,注重讲授学科的前沿信息。并且有计划地进行教学小结、作业讲评等环节的运用。课毕提交课程小结和教学质量分析报告,尽可能地运用媒体课件授课。

五、系领导、工作室负责人和老师共同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互动计划,即:系领导、工作室负责人每学期不少于五次听课,并填写听课记录。教师之间也相互听课填写听课记录,交流教学感想。同时工作室不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提出课程改革方案,修订教学大纲等相关工作。

六、系领导全面负责实施教学督察工作,考核和评估教学效果,对于教学中有如下工作表现的视为教学事故,年终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,并且请示学院给予停课处理,限期改进和进修学习。

1、教师道德不符合教师职业准则者;

2、教师上课之前未完成备课者;

3、教师的备课即不符合课程要求又不符合教学大纲者;

4、教学检查中教学效果不良者;

5、大多数学生对教师教学反映不良者;

6、教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;

7、教师年终考核不合格者;

8、教师在教学中造成严重事故及不良影响者;

9、教师无组织、无纪律、不服从组织分配经过长期教育无效者。

七、该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,望全系教师自觉遵守。

湖北美术学院油画系

00年十二月八日

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©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03315号